《海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简称《规划》)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发布实施。
该《规划》由海宁市委托编制起草,期间经过多次书面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会议、反复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10月11日顺利通过了报批评审。《规划》以“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合理布局、转调结合、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总体协调、横向衔接”为原则,围绕“产业转型、环境优美、品质提升、渔民增收”的绿色渔业发展目标,根据农业部、浙江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宁市实际情况,科学划定海宁市水产养殖区1629.93公顷、限养区348.35公顷和禁养区15216.96公顷,并提出了相应的长效保障措施。
《规划》的发布和实施,有效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助推海宁市发展为“生态安全、秀水美景、人鱼相亲”的现代渔业典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