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农建〔2019〕36号),综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财政农发部门对各自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评价结果,现就2018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拟激励市县进行公示:
1.拟激励市:滁州市、安庆市、合肥市
2.拟激励县:谯城区、明光市、宣州区、和县、怀宁县、桐城市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0551-68150379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51-62612629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5日